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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白山市司法局疫情防控ldquo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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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每日说法”(二)

主持人:大家好,我是小超,欢迎来到疫情防控“每日说法”。今天我们再次邀请到白山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孙莉律师。

孙莉:最近,大家应该都注意到这类新闻,公安机关对散布各类虚假信息人员进行了的严惩。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规定:“编造并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而进行传播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暂停其业务活动或者吊销其执业许可证;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对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在《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情节严重的的同样会触犯《刑法》。《刑法》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主持人:看来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疫情当前,千万不可信口开河,胡编乱造。要遵循*府号召:做到不信谣,不传谣,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好,我们下期再见。

供稿:机关*委

编辑:*治部组织宣传督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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