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吉林省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公告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年第3号),现就吉林省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时间安排。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
网上报名时间自年1月12日至年1月25日24时。请考生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年网上报名并资格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现场审核时间以省内各考点公告时间为准。具体现场审核报名所需材料等事宜请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
请考生注意安排好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时间。
(二)考点设置。
1.考生可以在身份证所在地或试用机构所在地报考。现役军人和外籍人员在长春考点报考。
2.临床、口腔、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类别设8个考点,分别为长春、吉林、延边、四平、通化、白城、松原和白山。辽源地区考生在四平考点报考。
3.公共卫生类别设1个考点,为长春考点。
4.中医类别(中医、中西医结合)设3个考点,分别为长春、吉林、四平。长春、白城、松原三个地区考生,在长春考点报考;吉林、延边、白山三个地区考生,在吉林考点报考;四平、通化、辽源三个地区考生,在四平考点报考。
二、实践技能考试
全国考试时间如下:
具体事宜需在考试前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原则上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进行。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成绩两年有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医学综合考试
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军队现役人员加试军事医学、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相应内容。统一考试时间如下:
(一)计算机化考试
(二)加试部分(考试形式为计算机化考试)
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为分,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为分。
四、其他事项
(一)年国家继续开展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在试点考区已报考当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未通过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且无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和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缺考及未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可报名参加第二次医学综合考试。吉林考区是否为试点考区及其他安排另行通知。
(二)请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确保网上报名系统与纸质材料一致。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吉林省不再受理考生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申请的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考生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它虚假材料报名的,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相应处理。
(三)年不组织中医类别中医(朝医)专业考试。
(四)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各考点和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查询,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和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查询。国家卫生健康委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