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辽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员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决定任命姜有为为辽宁省人民*府副省长。
会议表决通过了《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求发、张兴奎辞去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崔枫林辞去辽宁省人民*府副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学群辞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据相关资料显示,姜有为,年9月生,曾任吉林省发改委主任,吉林省副省长等职务,年任沈阳市委副书记,年当选沈阳市市长。
姜有为简历
姜有为,男,汉族,年9月生,吉林农安人,年7月参加工作,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大学学历,管理经济学硕士学位,工程师。
—年 吉林大学化学系高分子材料专业学习;
—年 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橡胶车间技术员;
—年 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厂长办公室生产秘书;
—年 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调度处副处长;
—年 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苯乙烯车间副主任;
—年 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副厂长;
—年 吉化集团生产安全技术部副部长;
—年 吉林省吉林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年 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公选);
—年 吉林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年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管理经济学专业学习,获管理经济学硕士学位);
—年 吉林省白山市副市长;
—年 吉林省白山市委常委、副市长;
—年 吉林省*府副秘书长,省经济委员会主任;
—年 吉林省*府副秘书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年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年 吉林省辽源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年 吉林省辽源市委副书记、市长;
—年 吉林省辽源市委书记;
—年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年 吉林省副省长;
—年 辽宁省沈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年辽宁省沈阳市委副书记、市长;
—辽宁省副省长。
(中国日报辽宁记者站)
来源: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