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青年报
北京青年报记者2日从最高检获悉,近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组成员、副厅长魏连章(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白山市人民检察院向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魏连章,男,汉族,年10月出生,吉林市人,年7月参加工作,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大学学历,曾任吉林市副市长、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成员、副厅长。
年2月,魏连章被查,4月,吉林省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其中提到,年8月30日至9月30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该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反馈称“吉林市*府及相关部门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规审批建设旅游休闲设施,对推进解决饮用水安全问题的第六供水厂和水源管线工程重视不够、推进不力,存在慢作为问题。”
根据上述通报,魏连章当时被给予*内严重警告处分,“已对其采取留置措施,拟与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并案处理。”
白山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
被告人魏连章在担任吉林市丰满区副区长,吉林市龙潭区委书记、区长,吉林市副市长,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北京青年报记者孟亚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