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未规范使用团旗、团徽的地方团委的通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
团旗、团徽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象征和标志,规范使用共青团的标志是对各级团组织的基本要求。年,团中央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团旗、团徽国家标准。自年10月以来,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先后4次针对省、市、县团的领导机关使用团旗、团徽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对存在问题的团组织提出了整改要求。截至年8月,仍有以下13个地方团委经去年底提醒以来未对其网络平台不规范使用团徽问题进行整改,现予以通报批评。
共青团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委(微博:共青团铁东区委)
共青团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委(微博:宽城团区委)
共青团吉林省白山市临江市委(微博:临江团委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