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白山市的空气质量状况良好,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市中心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标PM2.5均值为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4%。市中心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占有效天数的98.1%(天)。
年,浑江区、抚松县、长白县、靖宇县、临江市环境空气质量6项监测指标均能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其中颗粒物(PM10)抚松县最低,为29微克/立方米、浑江区最高,为60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临江市最低,为18微克/立方米、长白县最高,为29微克/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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