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对市管干部进行任职前公示。
王开远,男,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春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副主任、第六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榆树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现任农安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正处长级)。拟任长春市副局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刘春生,男,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春市检察院反渎局侦查处副处长、处长,市纪委监委第一审查调查室副主任、第八审查调查室副主任。现任长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长春市监察委员会第八审查调查室副主任、一级调研员。拟任长春市副局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谢识,男,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员,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曾任长春市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处长,公诉一处处长,反渎局副局长,市纪委监委第六审查调查室副主任、第十三审查调查室副主任、第一监督检查室副主任。现任长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长春市监察委员会第一监督检查室副主任、一级调研员。拟任长春市副局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孟繁君,男,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春市委组织部县区干部处副调研员、办公室副主任、综合干部处副处长,市委*法委*治部主任。现任长春市委*法委员会*法队伍建设指导处(干部人事处)处长。拟任长春市副局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刘雁斌,男,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春市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主任,市国土局信访工作处处长、法规监察处处长、调控和监测处处长,市规自局耕地保护监督处处长、耕地保护和乡村规划处处长。现任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分局局长。拟任长春市副局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刘延松,男,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正高级工程师,市规划编研中心副主任。现任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处处长。拟任长春市副局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夏冰,男,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春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湖西街道*工委书记,区委办公室主任。现任德惠市委副书记(正处长级)。拟任长春市城区*委常委。
陈宁,女,年10月出生,汉族,农工*员,大学学历。曾任长春市规划局南关区分局副局长、乡村规划处处长,市规自局行*审批办公室主任、总工程师。现任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处长。拟任长春市城区人大副职。
国英波,男,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员,大学学历。曾任长春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委、支队长、副督察长。现任德惠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正处长级)。拟任长春市城区*府副职。
张君,男,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春市发改委办公室副主任,设计审查处处长,城市建设处处长。现任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处(财*金融处)处长。拟任长春市城区*府副职。
王贺*,男,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员,大学学历。曾任长春市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处副处长,重大项目谋划处副处长、处长,高技术产业处处长,能源交通处处长。现任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主任(正处长级)。拟任长春市城区*府副职。
刘晓龙,男,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春市市容局环境卫生管理处副处长、处长。现任长春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执法局)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管理处处长。拟任长春市城区*府副职。
徐强,男,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春市公安局*治部体协副主席、站前治安分局副局长,市公安局后勤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装备处处长,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委、莲花山度假区分局局长、净月开发区分局局长、二级高级警长。现任长春市公安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局长、一级高级警长。拟任长春市城区*府副职。
刘锐,男,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员,大学学历。曾任长春市双阳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团区委书记,临江市副市长,白山市*府副秘书长、市金融服务中心主任,长春新区财*局副局长。现任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局长。拟任长春市城区*府副职。
顾民,男,年5月出生,满族,中共*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区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九大队大队长、二级高级警长、一级高级警长、三大队大队长,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现任长春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副支队长、一级高级警长。拟任长春市县(市)*府副职。
耿海龙,男,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春市外事办美大处副处长。现任长春市人民*府外事办公室美大处处长。拟任长春市县(市)*府副职。
秦力民,男,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员,大学学历。曾任榆树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挥长,榆树市公安局*委。现任德惠市公安局*委副书记、*委。拟任长春市县(市)*府副职。
对上述公示对象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信函、电话、短信、网上举报等方式向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一处(举报中心)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应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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